赵绝在黑夜中醒来,看到自己正躺在床上,撑起身来,发现自己在乾玖桀家的客房,突然,耳边一阵鼾声传来,赵绝寻声而去,声音来自隔壁,看来乾玖桀也是喝多了,“好久没这么痛快了,”赵绝心想,
“不过,这边有韩稷打理,那自己也该动身了,”想罢,起身欲走,又看向墙角那把机关枪,“一向听闻乾玖桀消极怠工,懒得送货,就算帮他交给韩稷吧。”于是拿起长枪,推门离开。
“小二,来碗面!”赵绝来到一处街摊,坐下,点了碗面。此时的赵绝已换上了一身便衣,铠甲和兵刃都放在那匹黑马上了,赵绝将马牵至一堵墙处,要了点草料,喂马,而这匹黑马两个眼睛中无时无刻的都在向赵绝传递着一个信息:爷是战马,战马啊!不是骡子!
赵绝则完全不理会,眼神中也告诉着这匹马:管你什么战马骡子驴,能骑就行!
面刚好上桌,赵绝提起筷子,正欲下口,突然瞪大了双眼,这面里面,尽是蟑螂蛆虫,在碗里面翻腾,让人反胃。
“这是什么?”
“肉啊,炸酱呀!”小二回答,
“你们就这样做生意?”
“爱吃吃,不吃走!这可是蛋白质啊,不识好歹!”
唉,没想到赵国竟已如此,市价疯长,民不聊生,就算廉颇被气走,但只要李牧在,也不至于如此,我倒要看看,这赵王迁都干了些什么!
赵绝一手牵马,来到城内,映入眼帘的,是行人不绝,但一切在赵绝看来,都如此陌生,“罢了,先去前线吧。”
走在邯郸街头,赵绝看到一路上的人都行色匆匆,像他一样散漫的少得可怜,赵绝扭头向一家卖簪的店铺走去。
“这簪?”赵绝拿起一根,凤纹,银制,镶玉,这时,天色阴沉下来,雨滴坠落,几滴雨水落在簪子的凤尾出,银光冽冽,赵绝的脑海中闪过一段很久很久的往事。
那天,亦是烟雨。
邯郸不是江南,这里的雨,往往带着几分凌冽,就和赵绝的眼神一样,冽冽,凌凌。当时,他正躲在墙角,在他的眼中,涌入无数的鲜血,而这血的主人,是他所有相熟,相恋的人,一把把刀刃划过他们的喉咙,那是一队士兵,身穿白铠,记得当时,那些士兵手起刀落,二尺刃三尺血,五寸厚的雪上,满是殷红,最后,在所有人都倒在血泊中的时候,一个白衣女子出现了,容色冰冷,皮肤白暂,身姿倾城,于是,那位女子,抬起她那双芊芊素手,很随意,很习惯的拔起一把插在赵绝母亲尸体上的剑,砍下了一个正在求饶的家奴的头,而她洁白的裙摆上,晕出一朵血色梅花,不过冰山一角,女子嘴角扬起,又是一抬手,杀戮还在继续……
“公子,可买否?”店主是一位中年妇女,问道。
“哦,抱歉,响起了一位故人。”赵绝放下玉簪,却又拿起,问道“多少?”
“公子可是诚信想要?”
“诚信想要。”
“那便送与公子了吧,我曾经也有个故人,她,很喜欢这种样式。”
“嗯。”赵绝答应一声,临走之际,放了三两黄金到铺边,因为他看到,铺内,还有一个未满月的婴儿。
赵绝继续走在街上,兀的,街头出现一名男子,年纪与赵绝相仿,“黑羽枪头?白起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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